1 概述
在设计面向对象的程序时,如果能遵循一些指导原则取设计,那么所设计的软件架构的灵活性和代码的可读性将会大大的提高,常用的面向对象原则有:单一职责原则、开闭原则、里氏替换原则、依赖倒置原则、接口隔离原则和迪米特原则等。
2 单一职责原则
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简单来说,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、数据的封装。但这个原则并不是总是那么清晰,很多时候一个类中很难做到单一职责,需要靠个人的经验来界定。 单一职责原则的好处如下:
- 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,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,这样逻辑清晰明了
- 提高类的可读性和系统的维护性,因为不会有其他奇怪的方法来干扰我们理解这个类的含义
- 当发生变化的时候,能将变化的影响降到最小,因为只会在这个类中做出修改
3 开闭原则
开闭原则的定义是:软件中的对象(类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,但是,对于修改是封闭的。它指导我们如何简历一个稳定的、灵活的系统。
软件开发过程中,产品需要不断升级、维护,修改原有的代码就有可能引发其他问题。开闭原则认为,程序一旦开发完成,程序中一个类的实现只应该因错误而被修改,新的或者改变的特性应该通过新建不同的类实现,新建的类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来重用原类的代码。显然,该原则提倡实现继承,已存在的实现类对于修改是封闭的,但是新的实现类可以通过覆写父类的接口应付变化。
要做到开闭有两个要点:
- 抽象是关键,一个系统中如果没有抽象类或接口系统就没有扩展点
- 封装可变性,将系统中的各种可变因素封装到一个继承结构中,如果多个可变因素混杂在一起,系统将变得复杂而换乱
4 里氏替换原则
里氏替换原则定义: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。
面向对象的语言的三大特点是继承、封装和多态。里氏替换原则就是依赖于继承和多态这两大特性。里氏替换原则通俗来讲,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,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,使用者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是父类还是子类。但是反过来就不成立:有子类出现的地方,父类未必就能适应,因为子类可以扩展父类。
里氏替换原则的核心原理是抽象,抽象又依赖于继承这个特性,在面向对象当中,继承的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,优点如下:
- 代码重写,减少创建类的成本,每隔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
- 子类和父类基本上相似,但又与父类有所区别
- 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
继承的缺点:
- 继承是侵入性的,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
- 可能造成子类代码冗余、灵活性降低,因为子类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
里氏替换原则通俗的去讲就是:子类可以去扩展父类的功能,但是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。他包含以下几层意思:
-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,但是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。
- 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独有的方法。
-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候,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的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加宽松。
-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,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。
里氏替换原则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继承有很多缺点,他虽然是复用代码的一种方法,但同时继承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封装。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对子类都是透明的,子类可以随意修改父类的成员。这也导致了,如果需求变更,子类对父类的方法进行一些复写的时候,其他的子类无法正常工作。所以里氏替换法则被提出来。 确保程序遵循里氏替换原则可以要求我们的程序建立抽象,通过抽象去建立规范,然后用实现去扩展细节,里氏替换原则和开闭原则往往是相互依存的。
5 依赖倒置原则
依赖倒置原则指代了一种特定的解耦形式,使得高层次的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的实现细节的目的,依赖模块被颠倒了。依赖倒置原则有以下几个关键点:
- 高层次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次模块,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。
-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
-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
在Java语言中,抽象就是指接口或抽象类,两者都是不能直接呗实例化的;细节就是实现类,视线接口或继承抽象类二产生的类就是细节,其特点是,可以直接被实例化,也就是可以加上一个关键字new产生一个对象。高层次模块就是调用端,低层次模块就是具体的实现类。依赖倒置原则在Java语言中的表现就是: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,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,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。
如果类与类直接依赖于细节,那么他们之间就有直接的耦合,当具体实现需要变化时,意味着要同时修改依赖者的代码,这限制了系统的可扩展性,降低了系统的灵活性。
6 接口隔离原则
接口隔离原则定义: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。另一种定义是:类之间的依赖关系应该简历在最小的接口上。接口隔离原则将非常庞大、臃肿的接口拆分成更小的和更具体的接口,这样客户将会只需要知道他们感兴趣的方法。接口隔离原则的目的是系统解开耦合,从而容易重构、更改和重新部署。接口隔离原则说白了就是,让客户端依赖的接口尽可能地小。
7 迪米特原则
迪米特原则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。定义: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。通俗来讲,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的最少,类的内部如何实现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关系,调用者或依赖者只需要知道他需要的方法即可,其他可一概不管。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,耦合度越大,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,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。
迪米特原则简单来说,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。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直接的朋友: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,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,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。耦合的方式很多,依赖、关联、组合、聚合等。其中,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、方法参数、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,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则不是直接的朋友。也就是说,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作为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。
8 总结
这些原则其实都是应对不断改变的需求。每当需求变化的时候,我们利用这些原则来使我们的代码改动量最小,而且所造成的影响也是最小的。但是我们在看这些原则的时候,我们会发现很多原则并没有提供一种公式化的结论,而即使提供了公式化的结论的原则也只是建议去这样做。这是因为,这些设计原则本来就是从很多实际的代码中提取出来的,他是一个经验化的结论。怎么去用它,用好他,就要依靠设计者的经验。否则一味者去使用设计原则可能会使代码出现过度设计的情况。大多数的原则都是通过提取出抽象和接口来实现,如果发生过度的设计,就会出现很多抽象类和接口,增加了系统的复杂度,让本来很小的项目变得很庞大。